媒体:为什么我对声讨“国泰航空歧视”不感兴趣?(图)

6Park 时事 10 months

|来自商业公司的歧视,属于最简单、最容易对付的一类。来自权利的歧视更可怕,你可能根本无法反抗。



这一周来,网络最热门的事情之一便是声讨国泰航空,最开始时我并不太关注,后来发现舆论实在热烈,以至于香港特首也出来表态,它作为一种现象的可考度甚至超过了事情本身。


前两天补了下课,大概知道涉事空乘人员讲了什么。我完全赞同这是一种歧视,网友对他的声讨没有任何问题。

不过,我对加入声讨仍然兴趣不大,一方面是批评已经够强烈,不差我再踩上一脚。更重要的是,我也确实认为没必要过于生气,尽管它错了。

说到“歧视”这种事,每个中国人可能都有心得,都不缺乏经验。我们几乎从小就在各种各样的歧视中长大,有时候因为它太过平常,以至于很容易忽略它。

农民常常被歧视,穷人也被歧视,贫穷的农民最被歧视。小时候,母亲就经常跟我讲某个村干部刁难我们家的事,大体是一些去加工谷子时被呵斥、夏天灌溉用水不公平、电线坏了不及时来修之类的小事;等了大一点,又唠叨村里各家门前都修了水泥路,但就是不给我们家修之类。

我说他们是小事,只是现在的看法,对于当年生存拮据的父母辈,这样的小事,每次都给他们造成了伤害。

在我的认识中,村民本身说不上什么绝对的好和坏,可以说大部分人都还有最朴素的道德感,但也确实有一些人会欺软怕硬,仗势欺人。而不幸的是,如果这种人当上了村干部,就会用那一丁点权力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感。敢于歧视,还是因为有权力加持。

改革开放后,落后地区的年轻人很多到沿海地区去打工,也或多或少会遭受当地人的歧视。很多时候来自普通个人,比如房东或者只是一面之缘的普通人,这种歧视跟个人素质有关,有时候也来源于一些刻板印象或者误解。而随着各地经济交往和互动越来越多,这种歧视就会化解掉。

还有求职过程中的歧视。早些年,沿海的很多工厂公然写着“不招河南人”“不招安徽人”之类。这种“歧视”有内在原因,比如具体“不招哪里人”很大程度取决于方圆一二十里内发生过什么事,哪个地方的人会抱团闹事,甚至跟老板的个人经历有关。



蛤这种 “歧视”并不可怕。因为不是所有工厂都会有这种要求,而在提出这种“歧视”要求同时,工厂老板也面临风险和损失——可能失去招到某个地方合适员工的机会。所以,当环境稍微改变,社会秩序越来越好,不用任何声讨,这种“歧视”自然而然就消失了。

发达地区的人歧视落后地区的人,大概是潜意识里认为落后地区的人素养更差,跟他们交往风险更大。不仅是大城市的人歧视外地人,实际上,早些年香港人还歧视内地人。

比如在2008年后,很多内地人热衷去香港买奶粉,而当时有香港媒体竟称内地人是“蝗虫”,这是实打实的歧视,而且这种歧视也很短视,内地人去香港大量买奶粉,难道不是好事吗?卖奶粉难道不赚钱吗?要说抢购,也只会一时空缺,只要商家补上货,那么抢购潮自然会被遏制。



显然,这种歧视并不来自商家,而是来自部分市民,他们在内地人涌入的时候,没有看到显见的好处,却感觉到了风险。

对于这种“歧视”,声讨、谴责的用处都不大。很多人即使被港人歧视,该去买奶粉也照样去。当然,随着时间推迟,内地对奶粉行业励精图治,奶粉行业大为改观之后,去香港买奶粉已经不再是时髦,与此同时,随着内地经济整体崛起,“蝗虫”的骂声也就少见了。

落后地区要摆脱整脱整体形象上的歧视,靠得都是自我革新,有实力证明自己配得上平等对待。

那么,什么样的“歧视”才是最可怕的?我认为还是来自权力,有时候它有具体的个人,比如像我小时候看到的村干部,但它也可能某种制度和规章的形式出现。

比如早年的暂住证制度,一个国家一片土地上,直接将人分成三六九等,没有暂住证的人被随意对待。我曾亲眼目睹,所谓的巡逻队直接将没有“暂住证”的人拖走,塞进面包车里。说“歧视”完全不足以形容其恶劣性。



随着社会进步,制度性的歧视已经被大量纠正,但并非完全消失,它或许更隐蔽了。比如某些一线城市,在关于儿童入学的政策中,本地人当然是优先的,但是港澳台同胞入学也被优待,最难的是“外省人”,需要办理一大堆手续才能入学,繁杂的手续直接让很多外地务地者弃权了。

外省人在各种权利上普遍性不如港澳台人,这算不算歧视?大家自有答案。

来自权利的歧视之所以可怕,在于你没有反抗的机会,甚至你连抱怨都难。

当我们回想生活中的各种“歧视”时,就会发现如“国泰航空”这样商业公司的歧视,属于最简单、最容易对付的一类。你可以不坐他的航班,让他没钱挣;你觉得他占据了太多好的航线,缺乏竞争,那可以向民航主管部门反映,要求增开航线。

无论如何,你对国泰航空的声讨会非常安全,而且只要抗议的方式是对的,那么就是有效的。所以大家不必那么激动的样子,也不用把这事营造得需要天下无人不知的样子。

如果说商业公司有难对付的,那也只有一种情况——被权利加持的公司。比如,在计划经济时代,供销社可以高兴把东西卖给谁就卖给谁,不卖就不卖,你完全无可奈何。而在今天的某些地方,某个生意被主管部门指定只能用哪家的产品,那个商家就成了上帝,你只能听他的。比如,当消防部门指定餐厅必须由哪家公司装修、用装谁的消防产品,你毫无议价权,也逃避不了。

对于歧视,不是不应该声讨,但是区分歧视的源头更重要。它是来自观念,来自竞争优势,还是来自权利?我相信,真正勇敢的人应该对每一种歧视都说不,不能只声讨前者,对于来自后者的歧视却沉默,甚至做它的帮凶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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