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务员移居台湾被拒 台北法院:效忠基本法(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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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法院认定香港在职公务员不能移居台湾。

台湾媒体透露,一名香港陈姓男子2022年申请随台湾妻子到台湾定居被拒,理由是他具有香港公务员身分,曾宣誓效忠港府,有「国安疑虑」。陈男后来提起行政诉讼,但近日也遭到驳回,法院指出,男子确有危害国家利益、公共安全、公共秩序之虞,内政部以其任职于香港政府为由拒绝居留并非无据。

台湾「ETtoday」引判决书表示,陈男2022年向移民署提出申请,随同台湾妻子在台居留,但由于他具有香港公务员的身分,曾签署效忠香港政府的声明,且表明未来不会辞去现职,居留申请被以「有国家忠诚度及危害国家安全疑虑」为由拒绝。



香港公务员现在必须宣誓效忠基本法。

陈男认为,他虽为香港公务员,但职务为督导建造公营房屋地盘的工程,属于地基结构工程和拆卸工程施工之技术人员,完全无关军事、党务、国安等具政治性机关。

陈男质疑,内政部、国安局、陆委会认为他有「国安疑虑」,那就要提出实质证据,否则只是暴露相关单位不透明的官僚文化,且无限上纲的以「国安疑虑」作为理由,无任何具体事证,即乱扣「有国安问题」之不实指控,严重剥夺他的权益。

内政部则表示,他们会同国安局、陆委会审查,认为陈男仍服务于公营机构,已签署效忠声明,「有国家忠诚度及危害国家安全疑虑」,要求陈男提供未来在台居留的规划,并叙明是否辞去现职,并检附离职证明,才会核发居留证。



香港公务员现在必须宣誓效忠基本法。

不过,陈男后来清楚表明,基于生涯规划,未来不会辞去现职。

内政部指出,参照陆委会意见后,若陈男未辞去现职,难以确认「无国安疑虑」,何况若核准其在台居留,且未辞去现职,形同人在台湾为香港政府异地办公,有「侵害我国主权之疑虑,危害国家安全甚钜」。

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称,陈男既签署效忠声明,拥护香港基本法、效忠香港特区,纵然其工作只是结构监督工程内容,但与「非香港政府公务员」比较,仍有较高的可能性为中国大陆从事内部渗透或情报工作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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