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人姐妹打官司争夺70万遗产 50多年不联系 法官判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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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从小由姑姑和姑父抚养长大、与妹妹分开生活的女子,在被剥夺了父亲遗产的平等份额后,她赢得了一场法律斗争,改变了父亲的遗嘱。



图源:vancouversun

三年前,Tat Kuan Cheong去世时,他在遗嘱中留给长女Celina Kan(他在遗嘱中称其为侄女)17,500加元,这与他留给同母异父的妹妹的金额相同,但比他留给一位干女儿的20,000加元还少。其余的683,000加元则由两个女儿Ina和Sophia Cheong平分。

根据卑诗省的《遗嘱、遗产与继承法》(Wills,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),如果遗嘱制定人未能充分为配偶或子女提供保障,法院可以对遗嘱进行修改。

法官 Lisa Warren 在支持 Celina Kan的判决中写道,法官有权根据道德规范自由裁量,确保死者合理履行基于“当代社区标准”的义务。

故事始于Kan四岁时,她被从澳门的家中带走,前往香港与富裕的姑父姑母同住。这对没有孩子的夫妇虽然没有正式收养她,却将她作为女儿抚养。

根据法官的裁决,虽然Kan生活在香港一个高档社区的宽敞住宅中,享有自来水、热水和空调,读的是私立学校,穿着时尚,玩具也很多,但她的妹妹们却与七八名亲戚一起挤在一个没有冲水马桶、热水、冰箱或电视的两居室香港公寓里。法官说,Ina Cheong与几个堂表亲挤在同一张床上,有时甚至面临食物匮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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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决中提到,Kan害怕她的姑父,因为他殴打了他的妻子,Kan对于自己被“送走”感到创伤和困惑。

18岁时,Kan搬到了多伦多,自力更生完成了大学学业。

法官写道,包括她的姐妹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在她之后,也陆续来到加拿大,但 Kan 和 Ina Cheong 闹翻了,直到 50 年后的这次审判才见面,她和 Sophia Cheong 从未联系过。

Tat Kuan和他的第二任妻子于1990年移居加拿大,住在列治文市,直到去世。他们买下了一处房产,据Sophia Cheong称,购房时她提供了经济帮助,但这一点并未得到证实。

裁决指出,Kan与抚养她的姑姑关系亲密,但与父亲关系不如其他两个女儿那样密切。

Tat Kuan于2021年4月去世后,Kan并未被通知参加葬礼。

在遗嘱中被排除在外后,Kan提出要求将遗产三等分。而她的妹妹们则认为遗嘱已经充分为她做出了安排。

Warren法官写道,所有证人都很可信,除了Ina Cheong,“她对Celina表现出强烈的敌意且毫无合理依据。”

法官在论述案件的法律原则时写道,或许会有“正当理由”让人剥夺成年子女的继承权,但除非遗嘱中有充分理由说明不平等分配,否则成年子女应平等分享父母的遗产。

这些理由可能涉及遗产的规模、遗嘱制定人和子女的生活水平、遗嘱外的赠与、子女的期望以及“索赔人的不当行为或性格缺陷”等。法官指出,这些因素在本案中并不存在。

Kan与父亲Tat Kuan的关系因他年轻时决定放弃抚养她而受到永久性的伤害。“这让她一直以来都承受着巨大的情感痛苦”,尽管父亲为人善良,并曾告诉她这么做是为了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。

她的妹妹们认为她小时候过得优越,这导致她们对她“心存怨恨”。

法官认为,姐妹们对她的排斥以及她被父亲“送走”所带来的情感痛苦,可能让她难以与父亲建立更亲密的关系。

“不能因为这一点而指责她,”Warren法官写道。

最终,Warren法官裁定:Kan的“道德诉求非常有力,且没有被合理的理由否定。我毫不怀疑Tat Kuan未能为Celina做出充分安排。”

Warren法官表示,虽然她谨慎对待干涉Tat Kuan的遗嘱,但她指出Tat Kuan“在制定遗嘱时没有获得有关其对Kan的道德义务的法律建议。”

来源链接:https://vancouversun.com/news/local-news/bc-court-overrules-will-that-gave-one-daughter-17500-while-sisters-got-340000-each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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