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恶犬伤人”:137部地方法规难管一张“狗嘴”?(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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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1日下午,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发生一起“恶犬伤人”事件:4岁男童张逸川在村口附近玩耍时被两只恶犬袭击,一只耳朵被咬下,面部毁容已无法避免,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。“西安4岁男童遭恶犬撕咬”相关新闻迅速冲上热搜,引发广泛关注。就在不足一个月前的11月30日凌晨,西安西郊“两只大狗围着一女子撕咬,过路司机鸣笛驱赶”事件,同样引发舆论关注。

自去年10月成都两岁女童遭恶犬撕咬事件以来,此类事件不断挑动公众神经,近期更是发生多起严重的“恶犬伤人”事件。上游新闻梳理发现,事发后,无辜的受害者除了面临伤疤、残疾、恶梦等痛苦外,往往还面临索赔无门、无钱治疗的窘况。并不无辜的犬主人(即狗主人)大多也面临巨额赔偿、行政处罚甚至获刑坐牢的风险。另据央广网报道,截至2021年1月,全国多地制定的省、市级养犬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共有137部,多起“恶犬伤人”事件背后,无疑折射出城市管理之困:137部法律法规,为何难以管住一张“狗嘴”?

回顾:近年多起“恶犬伤人”,儿童老人最受伤

除去西安最近一个月内两起“恶犬伤人”事件外,全国多个城市先后出现“恶犬伤人”,其中不少还成为当时的热搜新闻,一度引发舆论广泛关注。



江西赣州一对母女在公园被4条恶犬撕咬。视频截图

江西赣州母女在公园被咬事件。今年11月17日上午10点半左右,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公园绿化带上,四条没拴狗绳的大型犬围攻了一对母女,其中母亲30多岁,女儿3岁。为保护女儿,母亲将孩子护在身下。母女两人被撕咬一分多钟后,一男子赶来制止。母亲全身有10余处伤口,最深处已见骨。女童左胸处被咬下一块肉,背上有狗牙印,全身多处被抓伤。



9月18日下午,贵州凯里一女童在超市门口被恶犬撕咬。视频截图、华商报大风新闻

贵州凯里女童超市门口被撕咬事件。今年9月18日下午,一位母亲带不到3岁的女儿去贵州凯里市开发区佳惠超市买面粉,一条黄狗突然冲上来,把孩子肚子咬住,然后撕扯。在周围人帮助下,黄狗被打死。孩子两个伤口比较深。

河南南阳男童被狗咬后死亡事件。今年4月21日,一名3岁男童在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赵岗村附近玩耍时,被一只恶狗咬成重伤。还没来得及注射第五针狂犬病疫苗,他就出现发热、恐风、狂躁、吞咽障碍等狂犬病症状,5月9日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。



去年10月,成都崇州一小区内2岁女童被恶犬撕咬事件,引发全网关注。视频截图

成都崇州小区内女童被撕咬事件。2023年10月16日,成都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发生一起2岁半女童被恶犬撕咬事件。视频画面显示,一只未拴绳的黑狗反复扑咬女童,致其全身多处被咬伤及右肾挫裂伤。

河北邢台老两口被狗咬一死一伤事件。2023年2月11日,河北邢台侯口三村,一对六旬夫妇被5条狗追咬,导致妻子死亡,丈夫身受重伤。当地商户介绍,犬主人是专门养狗卖狗的,这几条狗不知为何当天跑了这么远(五六公里)到事发地行凶。

受害者:身心痛苦、找不到人、维权难

上游新闻梳理公开报道发现,作为无辜的受害者,除面临伤疤、残疾、恶梦等痛苦外,往往还面临找不到犬主人、索赔难、无钱治疗的窘况。

在今年12月21日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“恶犬伤人”事件中,4岁男童张逸川目前仍在医院ICU中心抢救。医生称,多种致命和不可控因素,都可能夺走孩子的生命。孩子一只耳朵被扯下,眼睛可能歪斜,嘴巴喝水可能会漏水,面部毁容已无法避免,“后期还需要很多次手术。”孩子母亲说,粗算了一下,孩子如果能保住命至少要50万元,这笔钱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笔巨款。在今天(12月24日)中午警方最新通报前,孩子一家一度面临找不到犬主人、索赔无门的尴尬。



河南南阳市新野县恶犬伤人事件中,孩子脖颈处缝合的伤口。广州日报

在今年4月21日河南南阳市新野县恶犬重伤3岁男童并致其离世事件中,男童母亲樊女士称,儿子被咬当天他们就到当地派出所报了警,但至今没找到犬主人。4月23日,村民微信群里有人说,那只狗再次咬伤人时已经被打死了。“派出所说,(恶犬)没有在附近或者谁家出现过。”樊女士说,她现在特别无助,只希望尽快找到犬主人,为孩子讨回公道。



狗咬老人事件发生后,河南当地一媒体发9期节目问题仍未解决,把女记者急哭了。视频截图

2021年11月下旬,河南安阳一老人被狗咬伤后维权难一事,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。当年9月,安阳一八旬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两条大型犬咬伤,其家属找到当地媒体维权。该媒体连发9期节目,问题仍未得到解决。采访中,犬主人王某某说“咬到没有,由法律来定,我从来不相信视频”,并拒绝开门商谈;去王某某所在单位反映问题,与疑似王某某喊来的带警棍神秘人物发生肢体冲突。经历上述种种后,采访此事的女记者在镜头前急得哭了。关于民事部分的责任,因双方分歧很大,王某某希望对方走法律程序,法院怎么判他怎么赔。

据了解,发生狗咬人事件后,绝大部分受害者家属的主要诉求是“道歉和积极赔偿”。有媒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“狗咬人”为关键词检索,共检索到938篇裁判文书,其中民事案由占736份,大多涉及侵权责任纠纷、人格纠纷等;涉及刑事案由为85份,大多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、侵犯财产罪——也就是说,除少数恶性事件外,最后的处理结果大多为犬主人赔礼道歉、赔付医疗费。

北京市两高(郑州)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博说,发生“恶犬伤人”后,受害者往往在维权过程中面临重重障碍。除了责任主体认定复杂、伤情鉴定周期长、心理伤害难以量化等法律适用问题,执法责任模糊和监管漏洞导致责任人对法律规定不敬畏,而且违规成本低,这是维权难的核心原因。

犬主人:巨额赔偿、行政处罚、追究刑责

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,在“恶犬伤人”事件中,犬主人的责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。在民事责任方面,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失费等方面。在行政责任方面,可能面临相关行政处罚,如罚款、没收犬只等。在刑事责任方面,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,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,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上游新闻记者搜索发现,在近年来引发公众关注的“恶犬伤人”事件中,不少犬主人都面临巨额赔偿和刑事责任追究,也有法院判处犬主人刑罚的典型案例。



警方最新通报称,犬主人郭某及协助掩盖事实的张某,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。西安警方

在最近的12月21日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恶犬咬人事件中,警方最新通报称,犬只主人郭某为逃避责任,将伤人犬只立即转移至外地杀死掩埋藏匿。张某为协助郭某掩盖事实,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。目前,郭某、张某二人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。受伤孩子母亲说,孩子如果能保住命,至少要50万元医疗费。对于赔偿责任主体的犬主人来说,这无疑是一笔巨额赔偿。

在今年11月17日江西赣州四条大型犬撕咬母女事件中,赣州警方近日通报称,经调查,王某某在遛狗过程中,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,致使两名路人被咬伤。目前,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约束,涉案人员钟某某、王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据报道,受伤母女前期治疗费用已达35000元,此后还需康复治疗。目前,犬主人以没钱为由,仅赔付了32000元。



事发后,伤人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网页截图

在2023年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2岁半女童被恶犬撕咬事件中,事发次日3时许,伤人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。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,并对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当时多家媒体采访律师称,如受害女童伤情达到重伤及以上,犬主人很大概率要被追究刑事责任,或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。上游新闻搜索发现,截至目前,尚未有关于犬主人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开报道。

2023年5月前后,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法院判决了一起“恶犬伤人”致人死亡案,饲养人李某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。据悉,2022年7月,李某家中饲养的3只烈性犬只,因疏于管理跑出自家加工厂外后将人咬伤致死。据调查,这3只烈性犬在之前已发生过咬人事件,公安机关已责令李某对该3只烈性犬进行处理,但李某没有听劝。法院认为,李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宣告缓刑三年。同时,对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适用禁止令,禁止其饲养烈性犬只。

疑问:137部地方法规为何难管一个“狗嘴”?

据《2023-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(消费报告)》显示,我国宠物犬数量达5175万只。据不完全统计,我国每年大约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。



11月30日凌晨,西安西郊,两只大狗围着一女子撕咬,过路司机鸣笛驱赶,引发舆论关注。视频截图

另据央广网报道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曾介绍,截至2021年1月,初步统计全国有1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105个设区的市,制定了养犬的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,有的地方还制定了不止一部,一共是137部。

以11月发生“四恶犬公园围攻母女”的江西赣州市为例,2019年9月3日,赣州市公安局、赣州市城市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《赣州市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通告(试行)》。通告提到,犬只饲养人不得携犬只进入公共健身场所;携犬只出户时,应当对犬只束犬链。事实证明,上述通告未能有效管住恶犬的“血盆大嘴”,这是为什么?

北京养犬协会原秘书长、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原秘书长沈瑞洪表示,与赣州类似,全国多地对养犬管理和处罚均有较清晰和完善的规定,但犬伤人事件仍时有发生,这暴露出部分地区养犬管理不到位、相关部门执法不严、法规宣传不到位等问题。

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也认为,目前多地制定了养犬的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,但仍存在未对养犬人进行充分教育和培训、未对犬只进行有效登记和监管等普遍问题,从而带来安全隐患。此外,部分养犬人缺乏文明养犬意识,如遛狗不牵绳、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问题,以及公众对犬只的了解和认知不足,缺乏自我保护意识。

“说到底,狗咬人的问题在于人。”北京市两高(郑州)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博说,把禁养犬养在城区的是人,大型犬不拴绳的还是人。“我的狗不咬人”“谁被咬了谁倒霉”的辩解背后,是放任和漠视他人生命,因为不少养犬者没有意识到,文明养犬是法规,并非建议。

河南省原阳县公安局网格警务助理李元利认为,犬伤人部分原因是未牵绳,另一部分原因是流浪犬。一些养犬人的随意遗弃,直接造成大量流浪狗的产生,归根结底在于犬主人责任意识淡薄,即使有爱心人士收养,一旦管理不善就导致伤人。若未办狗证,也会因找不到主人而产生纠纷。

那么,该如何预防和应对“恶犬伤人”?

张博表示,为避免此类狗咬人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,事前预防非常重要。比如,严格禁养犬种管理从而杜绝隐患源头,推行文明养犬“信用制度”,建立公众参与治理举报机制等。

沈瑞洪表示,应加强儿童宠物和动物的安全教育和科普,让孩子们知道犬只在什么状态下是有攻击性的。此外,养犬人要加强自律,学习养犬知识,对犬只行为学、心理学有基本认知,提升自己的养犬技能和知识水平。

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,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,也就“狗患治理”提出建议。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认为,在实践中,绝大多数案件都是以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承担民事责任解决,鲜见追究其刑事责任,这样惩戒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。他建议,为清晰司法责任界限,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应用具体的法律条文,应写入刑法修正案。

比如可规定:“公共场所,若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放任犬只失去控制产生危险,就是犯罪行为,处以三个月以下拘役并处以罚金;造成他人轻伤的,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以罚金;若造成他人重伤的,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;若造成死亡,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。”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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