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公寓被竞拍租客被要求搬离专家:买卖不破租赁(图)

6Park 生活 地产 3 days, 6 hours

据广东广播电视台报道,近日,居住在广州天河区棠下大片北一巷18号福星公寓的70多位租客,突然接到原房东陈女士在群内发出的通知,她要求所有租客在12月31日前全部搬走。

据悉,这栋楼居住的70多位租客中,有约10位租客租房合同未到期,其他长期居住的租客合同到期后未续约,但依然按月支付房租居住。



有租客表示,原房东要求回收合同,可能还要签一个不赔偿保证,保证以后不起诉才能退回押金。有新的租客表示,自己甚至入住不到2个月,就被通知要10天之内搬离,且房东不予以任何的赔偿金和违约金。

原房东表示:房屋被人竞拍所得,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房子更换了新房东,他要重新装修后再出租,不再接受原有租户。对此,她将协助租客解决问题。



国家“双千计划”法学专家、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。

一、房屋被竞拍,原有租赁关系是否失效?

原有租赁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因为房屋被竞拍而自动失效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,即“买卖不破租赁”的原则。因此,即使房屋被竞拍并更换了新房东,只要原有的租赁合同仍在有效期内,租客仍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居住,直至合同期满。

二、原房东强行要求租客搬离是否合理合法?

原房东强行要求租客搬离的行为可能并不合理合法。如前所述,由于“买卖不破租赁”的原则,新房东不能单方面要求原有租户搬离。如果原房东(或新房东)希望租客提前搬离,通常需要与租客协商一致,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或违约金。

三、各方应当如何正确处理上述纠纷?

新房东:与租客进行沟通,了解租赁合同的详细情况,并尊重租客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希望租客提前搬离,应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,并与租客协商达成一致。

租客:保留好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据,如房租支付记录等。在接到搬离通知后,及时与原房东(或新房东)进行沟通,了解自己的权益,并协商解决方案。

法律途径: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,租客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在这个案例中,原房东表示将协助租客解决问题,这是一个积极的态度。然而,具体的解决方案还需要双方进一步沟通和协商,以确保租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。同时,租客也应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,避免在协商过程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。

 

相关新闻